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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体报警仪的使用方法

更新时间:2023-12-23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563
①“开关/关”键,仪器充足点后,按下“开/关”键,仪器便开始工作:再一次按下“开/关”键仪器便关闭电源。仪器在开机时,由于检测电桥瞬时变化大,可能有短暂的声光报警,属正常。
 
②“自检”键,即为检查仪器报警功能键,按下“自检”键后,控制自检电路产生一个模拟信号,从而实现仪器的报警功能。
 
③“电压”键,即为检查仪器电源工作电压功能键,按下“电压”键,通过模拟开关转换电路,切断惠斯顿电桥检测信号恰恰相反使A/D转换器在数字显示器上显示出来的是电源的工作电压。
 
④零点调节:在新鲜空气中,开机预热10分钟后,观察仪器的显示值是否为0.001,0.01或0.02,显示值若超过±0.03,则应松开仪器侧封盖螺钉,旋下侧封盖,用专用小螺刀缓慢调节“调零电位器”,使显示值在±0.03内正负即可(注:调节“调零电位器”,使仪器到0.00时,显示值前的负值指示有时会点亮,属正常)。
 
⑤精度校正:调好零点后,用2.00%CH4标准气样检验1-2次,其校正装置包括:
 
1、标准气样2、压力表3、减压阀4、流量计和流量调节阀5、胶皮管6、通气嘴7、检测仪8、侧封盖
 
打开减压阀,调节流量计的流量调节阀使标准气样(不确定≤±3%流量稳定在150ml/min左右,待示值稳定后,观察示值和标准气样是否一致?若相差达到或超过±0.01%CH,则应用小螺刀调节“校准电位器”,使示值和标准气样值一致。重复第二次时,应先让仪器远离气源在新鲜空气中重新回零。一般仪器在使用一星期后,就应对仪器的精度用标准气样检验一次,以保证仪器的灵敏度。
 
⑥仪器在使用过程中,若零点漂移没有超过±0.03,则可不必调零,继续使用;若零点漂移到±0.05左右时,调零后可以不需用标准气样校准;若零点漂移超过±0.05,调零后应用标准气样对仪器进行重新校准,以免在检测过程中误差过大。
 
⑦仪器在使用过程中,当电池组的工作电压低于仪器正常工作所需的电压时,仪器显示值处的小数点会先行熄灭,来后接着电子开关电路会自动关机,以保护电池组不被过分的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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